首页 >> 常见问题 >> 报关知识问答 >> 正文
凭据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(国度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布告 2017年第104号),医用口罩属二类医疗器械。报关时需依照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度药品监督治理局关于有序发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布告》(2020年第5号)要求,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出口医疗物资申明。
本文转载自:
上一篇:医用口罩出口属法检商品,报关前是否必要申请电子底账? 下一篇:非医用口罩是否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?报关时有什么特殊
扫描关注公家号
Copyright © 2021 BG视讯官网平台 版权所有 地址:丽江省罗湖区爱国路1002号表贸轻工大厦1110号 ICP登记号:粤ICP备1410005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