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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】海关总署2015年第6号通告
2015-03-19 14:34:10 浏览次数:
海关总署通告2015年第6号(关于修订2012版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的通告)

 

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(以下简称《税则注释》)是商品归类的执法依据之一 。我国是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条约》(以下简称《条约》)的缔约方 ,凭据《条约》的划定 ,中国海关凭据世界海关组织体例的2012年版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》 ,体例了我国2012年版《税则注释》 ,并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。

 

今后 ,世界海关组织对2012年版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》进行了部分修订 。中国海关凭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宣布的修订内容 ,同程序整了我国2012年版《税则注释》 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-4 。

 

现予以通告 ,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。

 

特此通告 。

 

附件: 1.2012版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修订本(第一期)

2.2012版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修订本(第二期)

3.2012版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修订本(第三期)

4.2012版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修订本(第四期)

 

海关总署

2015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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